可以,但是自己独立办一个户口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成年,并且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才可以进行户口办理。
申请进行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分户申请表;
2、由户主提交书面分户申请报告;
3、户主及业主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
5、分户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具体你可向公安局户籍处窗口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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