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流程是: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一、无工作怎么开失业证明
不可以。离职人员办理失业证,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相片之外,还需要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劳动手册》以及本人档案。跨地区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凭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介绍函、本人档案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扩展资料:公司开的离职证明能办失业险吗要办理失业保险经金的领取,就是要凭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和在用人单位的入职登记证明,和你的个人银行卡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手续。离职,是劳动者自己意愿不续签劳动合同,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因此不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应该怎么领取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具备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单位持失业人员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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