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退役军人离开部队以后就是普通公民了(退役残疾军人除外),所以要维权的也要分因为什么事而维权。
1.对于原部队遗留问题、退役后由于安置、待遇、补贴的维权:通过户籍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进行投诉维权(原部队的问题不接待退役军人的维权,而是有部队政治部门和过户籍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沟通维权);
2.对于在职期间发生劳动纠纷的: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进行投诉维权,简单的可以直接打社保热线12333进行投诉维权;
3.发生治安、交通问题的:到发生事情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维权,紧急的要打110进行维权;
4.发生房产、财产等纠纷的:要么经过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调解维权,要么到法院进行起诉维权。
5.最为普遍的是在网上(当地政府官网)和到户籍所在地政府信访部门投诉维权。总之退役军人就是普通百姓,没有了军人的光环,要维权的也就要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七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军队各级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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