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公证这样办理:先预约公证,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到场。在国外或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要公证委托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要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户口本、身份证;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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