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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因公牺牲算烈士么

2023-08-27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不一定。评定为烈士须符合以下条件是什么?之一:

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2、抢险救灾或者为了其他抢救、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一、警察因公牺牲的赔偿标准

国家会发放给殉职家属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等补助,具体的金额会根据殉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是什么?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至残一级致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1.6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3700余人被评为烈士;党的十八大以来,有3600余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200余人被评为烈士,他们都是国家的英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

第七条

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对待。

第十条

人民警察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人民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执行边海防执勤或者执行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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