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般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需要31-60天。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想离婚的一方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采取简易程序审理的,最多需要三个月。采取普通程序审理的,最多需要六个月。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应当根据宣判方式确定多久给判决书。人民法院不存在协议离婚,只存在诉讼离婚,当事人选择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后,选择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选择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应当立即发给判决书,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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