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书与判决书的区别在于,适用的条件不同,法律文书的格式不同,法律效力的时间也不同。民事调解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愿意接受调解的,法院不会强制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接受调解的,人民法院仍将依法审理判决。适用的条件不同。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在民事诉讼中,调解和判决是完全不同的。最重要的是,如果双方都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方案,在调解书签字后,调解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与民事判决书一样。一审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审判决作出后,对一审判决有争议的,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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