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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妻子有为丈夫偿还高利贷义务吗

2021-07-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离婚时妻子一般是没有为丈夫偿还高利贷义务,如果贷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该高利贷。

一、如果老公欠我贷款的条件我有责任偿还吗

丈夫借高利贷妻子是否有责任偿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2)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赌博的,则妻子不需要偿还。

(3)如有证据证明丈夫借高利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妻子不用偿还。

(4)夫妻双方如果对夫妻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不需要偿还。

二、丈夫透支信用卡怎么办

丈夫透支信用卡的,妻子可以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丈夫透支信用卡的钱是用于日常家庭生活的,该笔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帮丈夫偿还,妻子不帮忙还的,在丈夫无力偿还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强制妻子和丈夫共同偿还债务;2、该笔债务被认定为丈夫个人债务的,妻子无偿还义务,应当让丈夫用个人财产偿还,即使丈夫无力偿还,也会找丈夫偿还,不会找妻子的。

三、离婚信用卡负债怎么处理

信用卡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离婚时需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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