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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可以上诉的情形

2021-01-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符合法定规定的,民事裁定书可以上诉。一般情况下,民事裁定书在送达之后,应当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以提起上诉,只有一些特殊的民事裁定书可以提起上诉,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书,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书,可以在上诉期内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申诉不成功怎么处理

申诉不成功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申诉不成功,要根据不同的审判程序进行确定。

对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从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2、对刑事第一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3、上诉期限计算: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对已经生效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诉:

1、提起申诉要求再审以及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2、再审改判的,对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3、如果再审维持原裁定的,那就不能要求再审了。

二、买卖不破租赁被告方可以上诉吗

可以,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这一规定,上诉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必须是原案件的当事人提起上诉;

2、必须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3、必须向上一级人民

三、不当得利法院不立案怎么办

法院不受理请求人诉讼请求的,应该作出书面的裁定书,原告如果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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