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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的立案数额法律问题

2020-11-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分情况而定。

1、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节。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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