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婚姻是自由的,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原则,法律都是不禁止的。法律明令禁止的是带有胁迫情形,非自愿的索取彩礼。但是男方按照当地习俗自愿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彩礼的行为是可以的。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
可以不退还彩礼的情况如下:
1、男女双方已经领取了法定的结婚证书,并且同居一起生活。
2、男女两个人虽然还没有领取到结婚证,也就是没有进行结婚的登记,但是两个人比较长时间的进行同居生活,这里所提到的时间一般是要达到两年以上的时间。
3、男女两个人虽然没有领取法定的结婚证书,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两个人长时间的进行同居生活,并且在同居的期间生下了两人的子女。
4、男女两个人虽然没有领取法定的结婚证书,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两个人比较长时间的进行同居生活,而且,在进行统计生活的时候使用了所支付的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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