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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可以提起哪些诉讼

2020-06-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以下案件可以提起商标异议:
(一)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发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并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的案件;
(四)可以提起商标异议的其他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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