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欠款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吗

2022-12-03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

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

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

一、股东变更影响债权债务吗

法定代表人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即使新的法定代表人与原法定代表人,签订了不承担原债务和经济纠纷的协议,所签订的协议也只是内部协议,对第三人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原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应对变更前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二、公司欠债股东的财产会不会被冻结

公司欠债的,一般不会冻结股东的财产。因为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持有公司的股份有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公司欠债也可能会冻结股东的财产,因为此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