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如需变更居住地,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此举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取保期间被告人能够及时接到法院传票,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如果被告人未及时申请变更居住地,导致没能及时接到法院传票,可能会对自己的案件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住址。如需变更住址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票,视为已经送达。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因本人原因未接到传票,视为已经送达。
因此,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如需变更住址,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如果被告人因未及时申请变更住址而未能及时接到法院传票,视为已经送达,可能会对自己的案件产生影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