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只要把回执单交回教育局或银行即可。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的丢失并不影响贷款,该合同是一式三份,银行、教育局和本人各持一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办法。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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