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四种方法供大家参考:(1)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争吵甚至动用武力,不如策略一点和他(她)冷静下来谈一谈,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她)主动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他(她)写一份悔过书,其中写明他(她)存在婚外情的具体事实,这是一种更直接的证据。(2)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可以安装录像设备在自己家客厅或卧室,有可能会录到许多有用的证据。(3)如果受害方发现配偶在在其某具体一地点开房、约会等,可以立即向公安局举报说发现卖淫嫖娼,公安局到现场抓获制作的笔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4)对于出轨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微信内容、照片、视频、电子邮件内容、聊天记录,尽量将证据固定保存起来,手机上保存的短信、微信、照片、视频等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就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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