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失业后,对于失业人员会有相应的失业金的补贴,但是也是只是针对那些有资格申领的才能领取。一、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且有就业意愿;3、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4、本市城镇户口的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和接受职业介绍。二、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材料1、《通知书》;2、本人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及《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本市户籍);4、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5、裁决书或判决书(如有劳动争议);6、《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单位填写并盖章);7、《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领取回执(已办理失业登记);8、《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如有需一并提供)。三、广州失业保险金的申领程序1、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携带资料到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2、选择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温馨提示】1、参保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申领失业保险待遇。2、如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则需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劳动争议裁决、判决生效之日起60天内办理申领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3、广州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4、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广州市各区失业待遇发放机构办理。综合上述,我们对于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有了一定了解,失业金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指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但仍有未领取余下的部分。
广州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是按照缴费时间计算的:(1)缴费时间1——4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1个月;(2)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单位,广州市中断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1516元/月,一般是按月发放。但对于在领取期间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421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从2015年5月1日起,本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516元/月。广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是1516元一个月,最长可领取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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