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介绍了一、民法典规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撰写方式以及婚前财产协议书的范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包括婚前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并在民法典中进行规定。民法典上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应当包括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协议内容、处理方式、生效时间、法律适用以及其他条款等内容。范例中的婚前财产协议书范例供读者参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撰写方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包括婚前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并在民法典中进行规定。那么,民法典上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应当包括婚前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并在民法典中进行规定。那么,民法典上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
民法典上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协议双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等。
2. 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婚前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处理方式等。
3. 处理方式:具体列出双方在婚前财产处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处理婚前财产时,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4. 生效时间:明确协议生效的时间,如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等。
5. 法律适用:约定协议适用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6. 其他条款:如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可在此处进行补充。
7. 签署日期:双方签署协议的日期。
二、婚前财产协议书范例
以下是一个婚前财产协议书的范例,供您参考: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种类及数量
1. 甲方婚前财产:房屋一套,位于(房屋地址),价值(房屋价值);存款(存款金额),账号(存款账号)。
2. 乙方婚前财产:车辆一辆,车牌号(车牌号),价值(车辆价值)。
二、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处理方式
1. 甲方同意将其婚前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甲方婚前财产划转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2. 乙方同意将其婚前财产全部用于(如购房、购车等),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上述款项。
3. 双方同意,如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上述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内容处理甲方婚前财产。
4.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应将甲乙双方婚前财产全部划转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甲方婚前财产划转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三、本协议的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如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1.对内效力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约束。
2.对外效力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承认其对外效力,可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不承认其对外效力,则不能依约定而对抗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我国立法以“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原则。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凡第三人事先知道夫妻财产约定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反之,第三人不知道该夫妻财产有约定,婚姻当事人的夫妻契约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典》婚前财产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协议书应当包括财产明细、财产的归属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婚前财产协议可以进行公证。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将财产的证明以及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提交给公证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拓展延伸
夫妻财产协议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根据《公证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夫妻财产协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如果日后一方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不承认该协议的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拿出该份经过公证的协议,证明存在婚前财产协议,起诉方只有提供相反证据才能推翻该协议的存在。
结语
民法典规定的婚前财产协议书撰写方式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进行规定。协议书应当包括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协议内容、处理方式、生效时间和法律适用等条款。范例中的婚前财产协议书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签署的日期也应当明确。协议书具有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夫妻对婚姻财产的约定可否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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