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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与入职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2023-07-27 来源:欧得旅游网

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按法律相关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该条同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

一、没签试用期合同也是违法的吗?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没签订试用期合同违法吗?其实试用期合同没有单独的合同,基本都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相应的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未订立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给员工设定试用期不成立。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员工自然也不成立。

二、聘书可以替代劳动合同吗

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聘书只是代表用人单位聘用了劳动者,并不意味着和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关系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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