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法人死亡后股东要承担公司债务吗

2023-05-19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二)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几乎唯一的义务就是出自,如果股东出资不实,就需要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况还很多,这里不做过多描述,因为全部描述那等于写一本书,有问题的话,提问者可以追问,根据追问的情况进行追答会更切合实际。

一、办公司法人写自己还是写别人好,如何规定的

办公司法人写自己还是写别人都是可以的,法律不做强制要求。如果写他人的名字一旦公司出现问题,本人可能就可以避免一些责任,而由法人进行承担。但法人拥有的各项权利占的比重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如果为了规避风险没有写自己的名字,同时放弃了作为法人的一些条件。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

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