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很多,包括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无法律依据,或与案件事实不符合法律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范围和管辖。第三人也可参与诉讼,若判决损害其权益,可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成立的改变或撤销原判决,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有很多,常见的情形如下:
1、诉讼请求不具备事实依据;
2、诉讼请求不具备法律依据;
3、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为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综上所述,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包括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与案件事实不符的法律关系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明确的原告、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的条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也明确了第三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法律的客观性,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审理结果对诉讼请求进行判决,若成立则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若不成立则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三十九条 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
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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