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赔偿款应当根据法院的裁定或双方协议进行税前扣除。可否税前扣除要具体看其性质:其中属于违法使用的损害补偿的部分,应该作为营业外支出。对于其中属于使用费的部分,属于补交过去的部分,可以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应该可以扣除;对属于以后期间使用费的部分,视许可使用的权利类型,分别作为“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或者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