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持续、稳定的居住在一起,而不是一两晚的;(2)同居期间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3)同居双方中至少有一方要有配偶,另一方为婚外的异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