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按照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的参保人死亡后,参保人的亲属出具参保人的死亡证明与火化证明,并由参保单位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到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经审核批准后,截至参保人死亡当月之前的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将返还到参保人单位的账户内。返还的余额算遗产,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逮嘱继承或者选赠办理;有选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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