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补助可以同时办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是不冲突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去申请助学金,同时也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贫困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会对学生的贫困等级进行认定,组织评审。评选选上之后,学校就会将名单及相关资料上交省级教育部门,而审批通过,就会下发助学金。
助学金一般有2到3档,金额通常在1500元到4000元内,平均资助标准是每年3000元。
而学生家庭收入不足以承担学业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话,就还可以去申请助学贷款,可以直接通过学校的学生资助中心申请高校助学贷款,也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金额就是每人每学年不得超过8000元。
当然,申请了助学贷款之后,是需要还款的,学生在校期间不用还,毕业了之后再按年度偿还。
助学贷款和助学金的区别
这两个概念虽然都是针对贫困生的,而且都是需要申请的,但是助学金是国家或学校或单位对贫困学生进行的补助而设立的,也就是属于慈善事业,救助人是无须偿还的,而助学贷款是在一定时间内对求助人进行帮助之后,是需要归还的,而且在毕业后是有利息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一)中国工商银行要继续积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探索国家助学贷款的多种担保形式;要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在利率水平上对借款人给予适当优惠。
(二)停止执行《通知》的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均可申请信用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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