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转回农业户口方式:
1、非农户口转成农业户口需要事先应征求当地农村的同意后方可办理入户。因为涉及农村承包地分配问题,村委会往往不同意。外地户口迁入,或者新的户口迁入,增大承包地分配困难;
2、如果能够得到村委会的“书面同意你的户口汗入的”证明,则可以持证明书去乡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准迁证来实现户口的迁入;
3、而在申请材料方面也需由派出所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市区需逐级呈报至地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迁入农村户口的手续包括: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村民小组同意接收证明(全部村干部同意后签名、按指模);
4、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村委会主任、书记同意后签名、按指模);
5、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失业证;
6、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非转农”的要提供失业证;
7、投靠父母的须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和未婚证;
8、在农村分有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分配证明,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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