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的合同,是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尽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合同事务的承办人发生了变动,该合同仍然有效,仍要履行。此外,当事人也不得以姓名、名称的变更为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一、签订合同以后对方名字可以更换吗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发生以下条件或者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名称更换买卖合同要变吗
公司名称变化不会影响之前的买卖合同,因为公司名称变化不会引起公司相关法律关系的变化,变更前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企业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如果遭遇对方公司发生名称变化的情况,找变更后的企业继续履行即可。
公司名称准备变更,刚刚签订得购销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
公司名称变更的,变更后的公司自然承受变更前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所以,在公司变更后,对在变更前所签订的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应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效力不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因为企业本身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和责任能力,也有独立的民事行为和责任权利。法定代表人只是法律规定的企业的代表,其行为的代表企业作出的,必须由企业承受。如果合同上盖有企业的盖章,更加同法定代表人没有直接关系,完全可以认为是企业的独立行为。
企业名称变更后,仍然需要承继名称变更的权利和义务,对外签订合同和协议的效力也不因此而改变。当然,为了稳妥起见,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前后关系,确认原来的合同或者协议继续有效。
三、签合同后更换能否终止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发生以下条件或者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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