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三肢瘫(肌力4级);
2、轻度智力障碍;
3、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
4、单肢瘫(肌力3级);
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
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
7、中度尿崩症;
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
9、面部轻度毁容;
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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