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在给退伍军人分配工作的有两种:一是依据部队转业计划转业回地方的退役军人(军官和部分士官);二是依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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