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区车位只有使用权不能买,只有使用权的车位通常属于全体业主或国家。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车位归国家所有。
一、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情况如下:
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一、小区公共收益有以下:
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
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
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
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
5、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
6、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
7、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
8、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
二、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有以下:
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3、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4、物业服务用房;
5、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6、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7、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总之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归属情况一般是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小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
二、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是否合法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不合法。一般来说小区内的公共部位使用处都是归属于全体业主的,也就是说车位也是业主所有,开发商不能硬性要求业主购买或租车位。如果小区车位不够,物业可以对其进行管理,优先让购买和承租车位的业主使用。只要小区公共场所有空的停车位,业主就有权使用。
三、回迁房地下车库产权归属
对于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的权属,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小区里的车位并非都属于全体业主,有些车位,开发商、物业是有权处置。地下车位所占用的面积如果没有被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之中,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就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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