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代兵种,陆军主要有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兵(坦克兵)、炮兵、陆军防空兵、陆军航空兵、电子对抗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化学兵)等;海军主要有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和海军陆战队等;空军主要有航空兵,以及高射炮兵、地空导弹兵、雷达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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