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到中国定居需要办以下手续:
1、交验护照、签证;
2、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
3、填写居留申请表;
4、申请外国人居留证的,还要交验健康证明书,交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
1、所持签证类别属于不应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
2、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不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4、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居留的;
5、签发机关认为不宜签发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来中国定居的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持有定居身份确认表。定居身份确认表,由申请人向申请定居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换发或补发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换发或者补发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居留事由签发相应类别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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