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嫌疑人有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行为,并且持有的数量是较大的,才会构成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法院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况来确定判处何种刑罚的。
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
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的犯罪构成是这样的:
1、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未经灭活,也就是能存活的,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已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的种子或者幼苗的不构成本罪。
2、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非法持有原植物种子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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