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有违法行为,可以申请撤销取保措施,但申请成功的情况较为严格。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被取保候审期间有违法行为,可以根据以下情况申请撤销取保措施:
1. 没有影响案件审理:如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违法行为与案件无关,或者不会对案件的审理造成重大影响。
2. 主动认罪悔罪: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违法行为属于轻微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告人能够主动到案件相关部门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给予被害人相应赔偿,同时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
3. 没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形: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违法行为未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存在再次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监视、拘留或者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人民法院。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其取保候审决定:(一)违反取保候审的义务;(二)再次犯罪;(三)有其他应当收回取保候审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或者有其他情况应当收回取保候审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决定。撤销决定的,应当根据案情决定是否恢复看守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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