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注销资本要缴税。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且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撤资减资主要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撤资减资主要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税种。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流程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2、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公司章程。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公司在减少注册资本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债权人保护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五)变更登记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
(一)公司增加股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时间在一年以上;
2、公司最近前三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2项限制。
(二)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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