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拘留期间一般不安排劳动。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