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法。接种疫苗本来是为了健康。如果身体允许的话,接种疫苗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身体不允许的话,也没有必要强制接种。接种疫苗不是可选的,而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强制接种新冠疫苗不妥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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