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病,只要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都可以提出离婚要求。
一、女方因为怀孕而提出离婚可以吗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如果男方也愿意离婚的,夫妻之间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民政局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在其度过冷静期后可以为其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只要女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在对夫妻调解无效后也会判处二人解除夫妻关系。
二、谁先提出离婚有区别吗
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区别。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我国公民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任何一方提起离婚,都不存在所谓的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再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只要在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夫妻财产及夫妻债务处理清楚,保护自己的最大权益即可。
三、在女方怀孕期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确有必要是指女方存在过错,或者未尽对婴幼儿的抚养义务,严重损害夫妻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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