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