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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如何证实工资?

2021-01-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工伤赔偿的主旨是:用人单位应提供工资证明,如果无法证明具体数额,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根据地区、伤残等级和工资标准,工伤赔偿金额会有所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根据不同规定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加班费或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伤残津贴根据本人工资比例计算。生活护理费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的工资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工伤赔偿的工资无法证明具体数额,依法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根据工伤所处的地区、伤残等级以及适用的工资标准,工伤赔偿的金额会有所不同。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除高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外,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且不低于所在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少缴费低报职工缴费工资,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数额,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的工资计算,以什么工资为基数计算,各地规定不同,大致有四种规定:

(一)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本人工资;

(四)按伤残等级定额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一些省市规定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四、伤残津贴一至六级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的,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计算。

五、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结语

工伤赔偿的工资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无法证明具体数额,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应负举证责任。根据工伤所处的地区、伤残等级以及适用的工资标准,工伤赔偿的金额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的工资计算,伤残津贴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计算,生活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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