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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追诉期限起算规定

2020-08-03 来源:欧得旅游网

《刑法》规定了犯罪追诉时效的期限,根据不同刑罚的最高限度,分别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若超过时效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追诉。但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案件,可以在20年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继续追诉。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拓展延伸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计算方式及适用范围

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计算方式及适用范围是指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针对追诉期限的计算方法和适用范围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具体计算方式是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但有特殊情况时可以中断或者延长追诉期限。适用范围包括合同诈骗罪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等。此外,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追诉期限的计算方式和适用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处理合同诈骗罪案件时,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追诉期限的计算准确,并且适用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将不再追诉。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刑罚的严重程度,追诉时效的期限也有所不同。对于不同刑罚的最高限度,追诉时效分别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方可继续追诉。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追诉期限一般为5年,具体计算方式以及适用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追诉期限的准确计算和适用范围的符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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