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违法发放贷款罪既遂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关系人范围是怎样的
1、“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经济组织。
2、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 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 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4、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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