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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保全后怎么解除?

2020-07-05 来源:欧得旅游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因此,房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此时法院就会裁定解除保全。

一、共同共有房产可以保全吗

如果共同共有的房产与案件有关的话,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保全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法院解除房产保全要多少时间

法院解除房产保全要在五日内裁定,情况紧急的要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保全解除的情形有: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三、怎么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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