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汽车)的实际归属权,归于实际出资方。也就是谁出的钱,法院就会把车子判给谁。就这么简单。
车辆用谁的名字去登记落户,并不影响到车子的归属权。
车子本来就不是你出钱买的,所以车子是人家的,也就不存在“拿回来”的说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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