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同案不同判”反映法官在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差异,受法律语言本身的模糊性和对法律理解的偏差性等因素的影响。真正符合公平正义理念的“同案同判”并不局限于“完全相同”,而是更加注重整体一致但存在合理差别。强制的类案检索最终无法取代法官的类案判断,合理、良性的“同案同判”原则,对“同案不同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监督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同案不同判”现象。
同案不同判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如果已经生效,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
同案不同判如果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能改判。改判,是指上级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以重新裁判形式对原审判决、裁定所作的变更。旨在对错误的判决、裁定直接纠正,以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同案同判”是现代法治社会应当恪守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人民法院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司法能力明显提升,司法形象有所改善。但随着法官的自主裁判权和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同案犯必须是一起判刑吗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中的被告人,一般是一起审理,,应当分别进行讯问。合议庭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共同被告人同时到庭对质。但如有其它案件的,也可以另案处理,一般是一起审理,但部分嫌疑人因抓的非常晚,先前的已经审理了,就单独进行判决。
大部分案件的同案犯都是会一起进行判刑的,在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里面所担任的角色来进行判刑,如果是主犯的话判刑会比较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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