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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得罪未遂怎样界定

2024-05-28 来源:欧得旅游网

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的认定方法:

1、嫌疑人拐卖儿童罪的既遂和未遂应当根据不同行为阶段的行为来确定;

2、对行为人实施之一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当出卖的目的尚未实现时,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仍存在争议。

拐卖儿童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情况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儿童或其亲属受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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