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合并而注销不必须清算。其他情况需要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情况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