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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产抵押的途径有哪些?

2024-03-12 来源:欧得旅游网

房产抵押解除需申请解除登记,抵押权消灭、实现、放弃或法律规定等情形可申请注销登记。抵押合同需进行登记,未登记无效。登记有利于审查真实性、避免重复抵押及取证。合同签订日非生效日,应注意合同签订后的登记过程,贷款日期不能早于合同登记日。

法律分析

一、房产抵押私人怎么解除抵押

房屋抵押给私人的,主债务消灭后,抵押人可以等债务消灭的证明申请解除房屋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抵押合同需要进行登记吗

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用权抵押的,为该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业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此规定表明,凡以上述物品作为抵押物的,物抵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法定程度和必要条件,应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但抵押合同则不然,法律规定抵押合同登记日为生效日,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合同签订后还有一个登记过程,合同上提供贷款日期,一定不能早于合同登记之日,否则就会出现贷款之日早于合同生效之日的笑话。

结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屋抵押给私人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等债务消灭的证明申请解除房屋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的登记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登记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有利于债权人,可以审查抵押物真实性,避免重复抵押,并取得证明作用。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合同签订日与登记日的关系,确保贷款日期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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