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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职降薪属于变相辞退吗?

2020-08-02 来源:欧得旅游网

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一般属于变相辞退。公司单方面降职降薪的目的通常是使劳动者主动离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一、不给工资如何投诉

兼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如果兼职公司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可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劳动监察大队协调无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经劳动仲裁裁决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对仲裁决定拒不执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用人单位扣押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是法定的义务。工作报酬一般是以货币的方式支付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个人不缴纳社保算是侵权吗?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属于劳动违法行为,不算民事中的侵权行为。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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