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户口不让注销原籍,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发起行政诉讼。双重户口注销时当事人应该带上两个户口本及对应的两张身份证,去后办的身份证及户口本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注销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注销详细操作步骤有哪些
1、复印两个身份证,两个户口本。
2、打印一张注销户口的申请书。
3、携带资料到想注销的户口所在派出所户籍科上交给户籍警。
4、户籍警安排派出所民警做笔录,做完笔录签名按手印。
5、户籍警根据笔录写一份综合材料。
6、把笔录和综合材料拿给当天值班民警签名。
7、派出所装订所有资料并盖好派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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